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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法院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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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6-26 22:45:15 打印 字号: |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推进两项活动向纵深发展,长丰县法院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近期在全院组织干警广泛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

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安排,每位干警都要结合自已的工作岗位、工作特点,认真反思自己在过去的工作中的作风、态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找出问题,理清思路,寻找突破口。活动先由各业务部门进行,并将其贯穿于全年的各项工作之中。2012年4月9日下午,县法院执行局的“假如我是当事人”讨论会拉开了该项活动的序幕。

讨论会上,执行法官们谈体会,说心得,找不足,寻方法,气氛热烈。“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执行法官是位平易近人的好法官”;“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心目中的法官一定是位受人尊重的法官,他阅历丰富,能力出众,把事情交给他,我放心”;“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这位法官能够善于与人沟通,办事严谨,公开、公正、透明”。讨论会上,大家还就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如何改进等谈了看法,交流了意见。

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道传主持了本次讨论会。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吴祥贞参加了此次讨论并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长丰法院近年来案件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个窗口,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在工作中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就必须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转变我们的思想观念,要学会换位思考,变“要当事人理解我们的工作”为“当事人在不知不觉中理解我们的工作”。要达到这个高度,就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就必须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工作中不断地提升能力,落实好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他希望全体执行干警继续发扬能吃苦、能攻坚的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新工作观念,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据悉,长丰县法院的“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将随着两项主题活动的开展,从法院机关走向企业,走向农村、社区。(王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