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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审判工作与各项活动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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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6-26 22:52:33 打印 字号: | |

2012年4月20日下午,长丰县人民法院召开3-4月份工作例会,对当月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从3月15日到4月15日,县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19件,审、执结各类案件288件,结收比为90.28%,装订各类新收案件卷宗248件,消化2011年以前旧存卷宗961卷,审判和执行工作一线的干警在繁重的工作面前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均衡结案、又好又快办案的理念正在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法院党组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卓有成效地开展了“讲、强、提、抓”主题教育活动、“忠诚、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基层党支部建设年等活动。干警在审理案件时能积极地将案件的审判、执行与活动的形式结合起来,并在活动精神的指导下不断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如3月21日刑事审判庭赴庐江法院观摩庭审,利用旅途中的两个小时学习活动的相关文件、材料;3月29日,一起醉驾案在长丰县罗塘乡开庭并当庭宣判,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新安晚报、安徽省高院外网均对此予以报道);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大讨论,找问题,查原因,摆不足,寻方法;院领导多次主动深入办案一线,与干警一起走进社区、乡村、学校,切实做好司法为民各项举措。

会议指出,长丰法院在当月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广大干警在工作中你追我赶、争当先进的结果,是合肥中院“以实绩论干部,以办案论英雄”观念在长丰法院干警心中扎根的体现。会议要求各庭室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不断上台阶。

会上,各庭室还就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规划,评选出了当月各庭室的先进个人。这些同志当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表现优异,工作业绩突出,院党组决定给予通报表扬,并号召全院干警向他们学习,在工作中形成人人争先进、人人善学习的氛围,以实现长丰法院全市争先进的目标。(王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