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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法院信访接待室被授予全省法院“文明接访室”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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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6-26 22:57:39 打印 字号: | |

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系统在创建“文明接访室”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长丰法院信访接待室被授予“文明接访室”称号。此次授予全省法院“文明接访室”称号的单位共15家。

近几年来,长丰法院党组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方针,以创建“文明接访室”为契机,不断进取,开创工作。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推行涉诉信访应急预案、首问责任制、院长接待日的措施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有访必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由于信访工作成绩突出,该院连续数年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该院单独建成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和立案大厅,设置了院领导接待室、候访室和接访室,完善了相关软硬件设施,并安排两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职从事信访接待工作。通过配足配齐接待场所和设备,营造了宽敞舒适的办公场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接待理念。在2011年的信访接待中,县法院信访接待室共处理来信67件、接待来访人员近200人次,并化解了5件省委政法委督办的涉诉上访案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倪德甫 包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