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教育处处长吴启国、法官管理处处长杨玉超等一行三人莅临长丰法院,对长丰法院2012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考核。
考核组组长吴启国首先认真听取了县法院政治处主任杨维学对县法院刑庭、法警队、陈浩、王化友等先进集体及个人的事迹汇报,并对他们所作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考核组高度赞扬了在法院工作27年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陈浩法官,对他英年早逝表达了深切的哀悼,号召同志们要向他学习。
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杨维学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促进基层法院建设工作和审判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范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