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月6日下午,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吕斌和执行法官黄磊来到了安徽省立医院,他们此行的目的并非探视病人,而是送执行款到病床前。
卧床不起的孙某由于财产纠纷将陈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陈某并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孙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黄磊接到该案后,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孙某身患重病的情况后,立即通知被执行人陈某到庭,在依法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并将上述情况告知了被执行人陈某,他一开始十分抵触,认为与孙某之间的纠纷并非是自己的责任,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并多次用换位思考的方法进行了有效沟通,被执行人陈某在沟通了半天后,回到了住所,执行法官没有气馁,多次上门,被执行人陈某说:“你们也太敬业了,再难我都先筹60000元。”
申请执行人由于重病住院,花费巨额医药费,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住所,与被执行人从法、理、情多方位进行交流,被执行人再次筹集了40000元。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正在医院住院,不能到庭领取,决定将执行款送到医院交给申请执行人,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至此,一件财产纠纷终以和解结案,执行法官送执行款到申请人病床前,有力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