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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司法的公信------长丰法院春节前夕“执行会战”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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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2-16 09:16:30 打印 字号: | |

为了司法的公信

                                                                 ------长丰法院春节前夕“执行会战”侧记

     2013年春节前夕,长丰县人民法院抓住节前执行的黄金时机,启动了节前集中清理执行案件行动。

    序幕

    时间刚刚跨过2012年,长丰法院执行局便未雨绸缪,要求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认真梳理以下三类案件:一是有关农民工工资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二是涉及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受害人为弱势群体的案件;三是有信访隐患、带有群体性以及其他发现执行契机的案件。2012年1月28日,该院召开了春节前执行会战动员会,确定了由分管副院长挂帅、执行局长亲自指挥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投入到执行工作中。会上,院党组特别号召全体执行干警学习陈浩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为执行献身的高尚品德,要求每一名执行干警都要以陈浩同志为榜样,不讲名利,不计得失,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为执行会战取得成果奠定了基石。

    侧记一

    2013年1月31日早上五点,天还没有亮,大雨滂沱,很多人还沉浸在睡梦中,但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磊、吕斌已带着执行员和法警一行八人出发了。

    按照之前的摸排和安排,徐局长一行首先来到了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的明珠广场附近。执行人员敲开了23层被执行人郑某的家门,面对执行人员的到来,郑某无话可说,乖乖地上了车;随后执行人员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合钢公司宿舍的某小区,这次执行人员扑了空,被执行人没有在家。

    虽然天仍然下着雨,但执行干警的工作没有受到丝毫影响,随即又向另一执行目标出发。根据事先掌握的线索,执行人员在北二环某小区发现了被执行人耿某的车辆,为了不惊动被执行人耿某,执行干警决定采取“蹲点守候”。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下午二点多,执行人员突然发现有一个人向车辆方向走去,并取出钥匙打开了车门。执行人员立即走了上去,向其出示了证件,耿某也被“请”上了警车。

    此时,疲劳和饥饿正袭扰着每一执行干警。为了不耽误下午的工作,在匆匆吃了点饭后,干警们又出发了。至当晚七点,执行干警在阜阳北路的某小区再次将被执行人张某带上警车。张某知道这次是躲不过去了,不断地给家人和朋友打电话。

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多,整个法院办公楼只有执行局的窗口还亮着灯光,这一天执行员们共执结案件9件,执结标的总额达到244000元。

    侧记二

    2012年2月5日(农历腊月25)早晨六时,执行人员分成二个小组又出发了。

    雨淅淅沥沥一直下个不停,第一执行组来到了离县城不远的一个村落。道路虽然泥泞,黎明前那阵黑暗使得能见度很差,但执行干警没有抱怨声音。代某是个“小老板”,跟着他后面讨要工资的的农民工很多。代某行踪不定,平日里根本找不着。打听到代某回家过小年,执行人员便将代某安排到执行计划中。

    门敲了半天,代某极不情愿地将门打开。

    “请你到法院配合我们的工作!”执行人员向代某出示了执行公务证,严肃的口气让代某没有还价的余地。

     第二执行组也请进了两个“老赖”。十时左右,赵新局长决定去碰一碰一个“钉子案”,一起强制迁出房屋案件。

    “这个案件执行不掉,当事人过不好年,我们也过不安年。”赵局长的语气很多果断,看得出来,他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

    这是一起房屋借用合同案件。1993年,张某将自己从县植物油厂分得的一套房屋出借给赵某居住,如今,二十年过去了,双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纠纷。法院最终认定张某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判决赵某返还房屋。

    两家本来平静的生活陡起涟漪。一边急着要房子居住,另一边居住在该房的赵某父女却不愿意将房子还给张某,诉讼从一审到二审,多次调解,均未能奏效。执行也已进行多次,但两家越来越对立的情绪,使得强制执行成为唯一的选择。

    敲开房屋的大门,执行人员开始向赵某说明执行意图,要求被执行人即刻迁出该房屋。此时赵某的女儿开始与执行人员争吵,并寻死觅活威胁执行人员。赵某年逾七十,思想较为顽固,任凭执行工作人员怎么劝说,赵某就是不愿意还房子。考虑到被执行人年岁已大,执行工作人员为了稳定局面,依法强制把赵某女儿带出居所,执行工作人员继续留在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开导工作,下午一时许,在执行工作人员不辞辛苦的劝说下,赵某终于答应交出房屋钥匙。随后,物品搬迁,房屋交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天,执行人员其“请”来老赖7人,执结案件9件,执行标的额192000元。

    侧记三

    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清晨六时,执行的三辆警车满载22名执行干警,准时出发。今天,他们将执行指挥部设在离县五十公里之外的岗集镇。

    执行员陶稚果的手机从上午就一直响个不停。虽然去了几个被执行人家,都没有找到人,但浩大的执行声势,还是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五名被执行人先后打来电话,说自己正在筹备钱款,可以在年前交付。电话里,陶法官耐心地向他们说明法院执行的决心,对方当事人的心情,伦理、法理、亲情,全用上了。中午十二时,第一笔执行款20600元送来了,送款的吴某说:陶法官对他们已经仁至义尽,再不给钱,对不起陶法官,更对不起帮他干活的人。

    下午二时,第二个当事人约陶法官在合肥某路口见面,交付执行款。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一们农村妇女李某开手扶拖拉机撞伤了他人。两边的经济条件都很差,每年执行一点。今年,陶法官说要做个了断。经过多次沟通,李某的儿子愿意代母亲赔偿下余的案件款13000元。二时二十分,在约定的路口,李某的儿子送来了执行款,对陶法官说:母亲特别交待,谢谢陶法官为他们所做的工作,请陶法官有时间到家中做客。

    接着,执行人员奔赴几家银行,查询、冻结、划拨相关被执行人存款。

    下午五时多,陶法官又接到电话,一被执行人要求陶法官提供一个银行卡号,“不会再让你跑第二趟了,今天保证把约定的27000元现金打给你”。“相信你说到做到!”用手机发完了银行卡号,陶法官又打电话叮嘱对方,骗子很多,今后没有特殊原因,不要向私人银行卡中汇款。

    回到法院,已是晚上八时多。

    这一天,执行人人员“请”出老赖12人,执结案件11件,到位执行款286000元。

    成绩

    长丰法院执行会战以来,除过小年当天休息外,其他时间一直在不间断执行。到发稿时止的8天时间里,共“请”出被执行人71人,执结案件52件,执结金额近200万元,另有强制迁出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各一件,还有部分案件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批有信访隐患的案件得以消除。

    后记

    执行难,难执行。虽然这么说,但作为法院的一线执行人员,他们既要面对艰巨繁杂的执行任务,又要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接受考验,一个执行人员,肩上担子很沉。

    2月7日,天气预报说,合肥地区有大雪。但执行人员顾不了这么多,或许,清晨的第一缕光线还没有到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奔赴执行一线了。(王化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