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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高效执法 难返仓库顺利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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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明悦   发布时间:2013-08-07 10:46:17 打印 字号: | |

    2013年入夏以来,持续的高温热的人们不想踏出门外,执行局的执行案件数量却有增无减,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执行法官们依然忙碌在执行工作的第一线。近日,执行局王泽文法官执结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执行的迅速高效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威严,更保障了申请者的最大利益。

    2013年,罗塘乡政府因招商引资需要租用长丰县某粮油公司所有的粮站仓库,于是该公司负责人带领投资商前往仓库考察。可来到仓库时却发现原本空置的仓库被人占用,经过了解得知,一名张姓男子擅自在仓库里安放了生产塑料颗粒的机器设备,该公司负责人当即与张某进行协商,要求其将擅自安放的机器设备搬出,返还仓库,可是张某却不愿意搬出。多次协商无果,粮油公司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同意返还仓库。但调解书下达之后张某却迟迟不肯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该粮油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王泽文接到案件,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来到粮站仓库,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说,但张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反而在与法官的交谈过程中,坚持要求罗塘乡政府支付其变压器的费用,否则不会搬出仓库。王法官没有因此放弃,而是顶着炎炎烈日,先后跑了六七次,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劝诫其不要试图挑战法律,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在多次的调解劝导下,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开始陆续将放置在仓库里的机器设备搬走,将仓库物归原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项返还原物案件顺利交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