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昌琼、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杨维学、监察室主任夏斌武对10名新任助理审判员进行了岗前集体廉政谈话,鞭策新任干部秉公心、守廉洁,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提升人民法院公信力。
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杨维学首先介绍了本次助理审判员的任命情况。他指出,院党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对该院符合条件的10位干警进行了助审任命,是党组对这几名同志的信任,他们要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新的平台为这几名同志提供了舞台,力争早日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监察室主任夏斌武带领新提拔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法院“六个不准”、《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纪检组长杨昌琼对新任助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宗旨意识。要始终保持强烈的政治意识,时刻不忘法官素质的养成和个人能力的提高,确保能胜任本职工作,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二增强职业道德,加强自身修养。要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新的工作中;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严于律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始终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绝不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