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长丰法院妇委会荣获长丰县先进集体称号
分享到:
作者:范席晶  发布时间:2014-02-18 14:23: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丰法院妇委会由于去年一年在妇女工作方面的出色工作,在长丰县妇联开展的“弘扬传统美德 展现巾帼风采”先进集体和典型人物集中宣传活动被选为先进集体。

    2014年2月17日,长丰县妇联副主席王晓梅带领长丰宣传部门的记者来到长丰法院妇委会进行先进集体经验交流采访。首先,王副主席和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昌琼以及该院优秀女法官们围坐在一起就该院妇女工作进行座谈,该院妇委会主任俞神也向记者介绍了如何开展妇女工作,利用妇女的特殊地位并结合法院工作,多次开展慰问留守儿童及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王副主席对长丰法院的妇女工作进行了肯定,指出长丰法院的女法官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不仅为长丰法院增色添辉,也为长丰的妇女工作做出了贡献,并表示将选取先进经验在全县进行宣传。

    座谈会后王副主席带领记者前往案件当事人的家中进行采访。这是一起离婚案件,承办案件的是该院女法官曹宜莲,在审理过程中心细的曹庭长发挥她的女性特长,多次给双方做工作,本着为当事人考虑的角度,判决二人不准离婚,对此判决结果当事人表示很满意,并感谢曹庭长为他们所做的细致工作。

    妇委会俞神也、陶正林等人陪同参与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