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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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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4-30 15:54:15 打印 字号: | |

法院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61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0.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2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为部门汇总数。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2 万元。具体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 10.8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长财[2014]34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50.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