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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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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8-26 10:30:41 打印 字号: | |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职能

()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丰县人民法院由县法院本级、双墩人民法庭、下塘人法庭、朱巷人民法庭组成。

三、201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高效司法,又好又快办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动摇,2013年新收各类案件4565件,结案4553件,同比上升22.09%21.71%,结案率为99.11%;新收诉讼案件3251件,审结3246件,同比上升13.47%13.26%;新收执行案件1313件,执结1306件,同比上升31%31.03%。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同步趋好。县财政、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在办案经费、装备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法院的审判职能得到完整体现和充分发挥。

四、2013 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1463.4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463.41万元,是县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二)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141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52万元,占75%;项目支出352.93万元,占25%。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269.5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机关行政运行、其他法院支出、案件审判、政法装备购置等法院事务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13.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医疗卫生29.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费基数缴纳的职工医保。

五、2013 年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 年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52万元,75%;项目支出352.93万元,占25%

部门决算附表统一格式(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