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省 长 丰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孟令奎: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罗塘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及保全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请将该案的公告费发票一并寄来。谢谢合作!
样报邮寄地址: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民三庭
收件人:柴燕萍
联系电话:1891963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