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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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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16 15:57:0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关于朱庆喜等人与宇汝宝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宇汝宝所有的车牌号皖AG2327小型车一辆进行评估。现经双方同意进行变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车牌号皖AG2327小型车一辆;

标的物所有人:宇汝宝;

保留价:人民币6470元;

标的物停放:长丰县人民法院内;

变卖时间: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

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变卖前对标的物现状实地查看,并可与联系人了解车辆的其他情况。

 

 

 

联系人:黄法官 联系电话:18919636860

 

 

 

 

 

  0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