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关于朱庆喜等人与宇汝宝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宇汝宝所有的车牌号皖AG2327小型车一辆进行评估。现经双方同意进行变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车牌号皖AG2327小型车一辆;
标的物所有人:宇汝宝;
保留价:人民币6470元;
标的物停放:长丰县人民法院内;
变卖时间:二0一五年
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变卖前对标的物现状实地查看,并可与联系人了解车辆的其他情况。
联系人:黄法官 联系电话:18919636860
二0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