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普法宣讲,深入开展加大法律“五进”力度,开展“万名学生进法庭”,长丰法院启动了“刑事法庭进校园”,2016年5月20日下午来到长丰县第一中学,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将刑事法庭开进校园。
庭审开始之前,600余名一中学生安静有序的进入庭审现场,一切准备就绪后,庭审于下午15:00准时开始。这是一起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案件,2016年1月17日,被告人陶某携带小刀进入几户村民家中实施盗窃后,被村民发现并追赶,陶某拿出所携带刀具相威胁,后被村民合力抓获。庭审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接着休庭十分钟,合议庭评议后继续开庭,由审判长做了当庭宣判,被告人陶某犯盗窃罪、抢劫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庭审结束后,刑庭庭长黄友章向学生们作案后释法,向同学们普及刑法中关于盗窃罪和抢劫罪的相关规定,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学生们都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庭审,每个人都聚精会神的听着,不少学生还拿出本子认真做了记录。学生们表示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庭审,亲身体验过后才知道法律的威严,一直认为小偷小摸又不是杀人放火,不算什么,听了该案的庭审,更加懂得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无情的。通过这次庭审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知法、守法的含义。并表示将好好学习,做对社会有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