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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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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5-26 09:44:46 打印 字号: | |

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在林:

本院受理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 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