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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返还 顺利执结 耄耋老人 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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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明悦  发布时间:2016-06-23 14:51:38 打印 字号: | |

2016616日中午刚下班,执行局陶稚果法官接到一通电话,一位耄耋老人告诉陶法官自己刚从合肥赶回水家湖老宅,放下电话,陶稚果法官与执行工作人员刘权果断放弃午休时间,马不停蹄赶往老人家中。

这是一起房屋返还案件,原告老人刘某在其子生前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交给儿子儿媳居住,儿子儿媳去世后,房屋便一直被老人的孙女,即被告小刘占用,老人年迈,居住合肥有诸多不便,想回到老宅颐养天年,于是多次找到被告协商,要求孙女返还房屋,但被告却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老人将孙女告上法院。

判决生效之后,被告小刘拒不履行义务,于是老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陶稚果接到案件后,仔细分析了案情,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居住合肥,来回不便利,便多次与执行工作人员刘权来回奔波于合肥与水家湖之间,做被告小刘的思想工作,起初,被告小刘非常抗拒,导致执行工作人员吃了多次闭门羹,在执行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沟通之下,被告小刘终于答应执行工作人员进门调解,坐在老宅里,小刘辩称自己在老宅里居住多年,房屋费、装修费都是自己出的,自己如今离异带个年幼的孩子,就算搬出去也不知道能够安身何处,执行工作人员刘权上前耐心的给小刘做思想工作,陶法官也悉心的对小刘进行法律义务的教说,面对法律的威严,面对执行法官与执行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解下,最后,小刘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将房屋返还,耄耋老人终于顺利回到自己的老宅,安顿好老人后,执行工作人员又帮助小刘收拾好行李物品将小刘送到出租屋,至此,爷孙两的房屋返还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