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在林:
本院受理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张军撤诉,本院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 年 八 月 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