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2016年12月26日中午,“吃点饭吧,你岳父下午才能来呢,总不能饿着肚子等啊”,把热腾腾的盒饭递到被执行人杨某手中,执行局法官们像往常一样,陪着被执行人坐在调解室里,一边扒着盒饭,一边处理手头案件。
原来,临近中午下班,执行局法官杜春、张凯、谈龙双带回被执行人杨某,眼看这回是跑不掉了,杨某耷拉个脑袋对执行法官说:“你们别扣我的车了,我答应跟我岳父见面调解”。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人金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系翁婿关系,杨某以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金某借款共计24万余元,后经金某多次催要,杨某一直拖着不还,老丈人无奈之下将女婿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生效后,杨某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于是,金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杜春接到案件后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来院履行法律义务,可杨某却充耳不闻,杜春法官依法冻结了杨某的工资卡。由于经济受到限制,杨某终于开着车露面了,执行法官顺势扣押了杨某的车辆。在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对杨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告知其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需承担的后果,最终杨某答应把岳父叫来解决此事。经过一个中午的等待,申请人金某来到法院,看着杨某上有高堂需要赡养,下有子女需要抚养,老丈人念在翁婿一场,最终同意杨某将车辆开走,两人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落下帷幕。(长丰法院 纪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