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闫某某和李某某来到长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庭长张莉莉法官的手中,以表达对审监庭秉公办案的感谢之情。
据悉,闫某某、李某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系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前后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经过三次庭审,一年半的时间,最终案件在重审阶段,做到一审结案,为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案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涉及多个被告,案情复杂。接到案件后,合议庭在仔细审阅原审卷宗材料后发现,本案发回重审的重要原因,就是一审期间遗漏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蔡某某。重审期间必须追加蔡某某为本案被告。那蔡某某身在何处?经过调查得知,蔡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肥东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正在合肥市义城监狱服刑。张莉莉庭长与合议庭成员多次前往合肥义城监狱对蔡某某进行询问,了解案情。开庭的地方也定在义城监狱,离长丰法院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开庭当天,中午一下班匆匆吃过午饭,张莉莉就带着两名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一行数人,驱车前往合肥义城监狱,因案情复杂,庭审时间很长,当庭审顺利结束的时候天色已黑,驱车回到长丰法院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忙碌了一天,身体很累,但是庭审顺利,心里轻松。拿到判决书后,原、被告各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表示满意,未上诉,现判决书已经生效。
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理,都折射出司法公正为民的光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长丰法院不断前进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实践证明,人民群众送来的一面面锦旗,是对判决结果的一份认可,更是对长丰法官公正办案的充分肯定。(陆冰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