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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法院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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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5-11 16:10:17 打印 字号: | |

   

    2017年5月11上午,长丰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座无虚席,来自全国各地的57位农民工在这里领取了本属于他们的工资款751925元。

57位农民工都是某光电企业的工人,该企业因经营管理问题和市场风险问题,于2014年停止生产,在此之前,公司拖欠57位工人工资达75万余元。后57位农民工通过诉讼,走上依法维权的道路

由于该公司负债累累,早已资不抵债,且诉讼人数众多,案件复杂,涉及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及工人工资、社保金等多种类型纠纷,诉讼、执行过程困难重重。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承办法官查询、走访,被执行人某光电公已处于歇业状态,人走楼空。法定代表人电话也是经常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即使接听,也以人在外地,不方便回来为由,拒绝回来配合执行工作,送达成为老大难。针对此种情况,承办人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其行为不仅会拖延执行工作,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而且这种行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经不断耐心说服,其法定代表人在法律的威慑下,最终配合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由于被执行人某光电公司名下仅有一处土地使用权及两幢厂房,并已抵押给某商业银行,且土地使用权及两幢办公楼,被多家法院查封,长丰法院干警便一家一家法院的沟通、协调,取得了处置权。在处置过程中,被执行人某光电公司厂房,被一家建筑公司(某光电公司债权人)租用,里面有大量的建筑用材,该建筑公司以租赁为由,拒不迁出,阻挠财产处置。执行人员经查,其租赁在抵押权后设立,依法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阻挠,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经多次说服教育,建筑公司在强大的法律面前,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在合理的时间迁出了场地,为推进财产处置扫平了障碍。

    由于工作有力,执行到位,该院在网上依法拍卖了被执行财产,57位农民工的等待终于划上了句号。(王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