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副院长魏佑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他说,长丰法院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不忘初心,牢记司法为民公正旨,坚决贯彻最高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布置,在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攻坚克难,努力工作,连续多年获得省市法院表彰。他期望县人大领导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希望媒体记者大力宣传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 县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葛前进介绍了2016年底以来长丰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他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院此项工作进行了总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蒋培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魏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新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警大队、研究室、三个人民法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保证专项活动的开展组织有领导、装备有保障、宣传有力量。二是全面排查摸底,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明确案件执行限时倒计时和个案具体要求,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联动交流,切实强化责任,把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相关案件作为重点;把长期信访案件、领导督办的疑难案件、规避执行的案件作为突破难点,逐一分析案情,建立统一台账。三是缩减办案周期,对新收涉民生案件实行“五定”工作责任制,即“定督办领导、定承办法官、定结案措施、定结案时间、定责任追究”,实行先急后缓、灵活调整执行思路,把分片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相结合,思想攻势与依法强制相结合,自主执行与联动执行相结合,切实做到质量与效率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自2016年12月底以来,共开展集中执行10次,分组执行60余次,出警360人次,对100余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强制传唤、带离居所,实施司法拘留13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四是彻底清理积案,对于部分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须由局长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才能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于恢复执行程序的案件,执行法官应当先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再次筛查,重新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于已经恢复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彻底清理涉民生积案,有效压缩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的空间。我院在这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已先后召开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现场会3次,集中兑现农民工工资116万元,无一件涉民生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对于今后长丰法院的执行工作,发言人强调,长丰县正在开展“综治”百日会战,长丰法院作为综治成员单位,一是要打造好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直通车”,把涉民生执行案件作为司法“保民生”、“兜底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要提高执行公开,加大宣传舆论工作,寻求当事人对执行的理解和配合;三是要在上级人民法院和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寻求地方政府和各界的配合,群策群力,实现在长丰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发布会现场还集中发放了57位农民工工资751925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有斌、县人大常委、内司工委主任杨修年等十名人大代表出席新闻发布会,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市场星报、合肥电视电、长丰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派出记者参加该场新闻发布会。(王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