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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按时交党费 牢记身份当先锋——长丰县行执警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党员交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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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25 09:12:58 打印 字号: | |

2017918,长丰县人民法院行执警党支部结合“党员活动日”开展“交党费”活动,全体党员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活动中,支部书记郑弢强调,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并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党员交纳党费的三条基本要求以及党费的具体使用范围。之后便开始了“党员交党费”活动,行执警党支部的党员们自觉有序的向所在党小组长交纳党费。

活动结束后,部分党员表示,通过这次集中“交纳党费”活动,使自己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基本义务,也是应尽义务。通过自觉、按时交党费,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记党员身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警察大队   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