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动态
执行法官倾力调解 强制清场不费一兵一卒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12-14 15:33:4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12月12日上午10时40分,在一幢综合写字楼前,随着买受人赵某某、葛某某在财产交付清单上签字,执行法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一起原本准备强制清场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件的原由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那时候,长丰县某企业因经营需要向两家银行分别贷款70万元,并以企业的一幢综合楼作为抵押。但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导致贷款无法按期偿还,两家银行无奈之下分别向法院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的执行法官仔细研究了案情,了解到当时该企业正处于改制、职工下岗分流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较为突出,基于种种现实因素,法院对综合楼的处置也不得已暂时停了下来。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2016年初,两家银行向法院申请了恢复执行。考虑到企业改制、职工分流等工作已基本结束,法院依法恢复了对案件的执行,通过对抵押的综合楼进行评估、拍卖、变卖,最终赵某某、葛某某以人民币180万元竞买成交。

然而,随之而来的综合楼交付问题却让执行法官头疼不已,由于该楼的一部分被该企业的原负责人张某占用,执行法官依法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多次当面找其谈话,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自觉搬出,但张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搬出,强制清场已成必然之势。

为了强制清场的顺利进行,执行局赵新局长带领执行法官两次到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计划出动执行人员和法警约40人。同时,拟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检察院进行现场监督,县新闻单位进行现场报道,当地政府派员协助,一切准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2017年12月7日,承办法官到达现场张贴了强制迁出公告,公告限张某在2017年12月12日上午8时前必须搬离,可张某依旧置若罔闻。随着清场时间一天一天的临近,执行法官依旧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并严肃的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所需承担的后果,面对强大的法律威严,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明确表示12日上午10点钟前自行搬出。面对张某的积极表态,执行人员感到从未有过的兴奋,但同时也对张某的表态放心不下,明天将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2017年12月12日整整一个上午,执行人员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刚过九点三十分,执行法官就接到了张某的电话,“我已经搬掉了,你们来看看吧”!深深舒了一口气,执行法官立即前往目的地,被张某侵占的一部分已经搬迁干净,空旷的写字楼在冷风中矗立,赶来的买受人赵某某、葛某某随即在财产交付清单上签了字,一起原本准备强制清场的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不费一兵一卒得以圆满执结。(长丰法院 黄磊 纪明悦)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