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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雨清场 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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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明悦  发布时间:2018-04-12 16:25:47 打印 字号: | |
  2018年4月12日上午8时许,天空飘着细雨,长丰法院办公楼前四辆警车一字排开,在执行分管院长魏佑的指挥下,执行局全体干警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坐上警车、拉响警报,风驰电掣赶往长丰县水湖镇某小区进行一场清场大执行。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经长丰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申请人江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周某、苗某所有的位于长丰县水湖镇某小区的房屋进行了评估和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多次向周某、苗某发出迁出通知,督促其自行搬出,但其至今仍未搬出。对此,法院进行了强制清场行动。

抵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预案,有序地分成控制组、警戒组和搬迁组,控制组率先进入屋内,和预期的不太一样,在屋内执行干警并没有看见被执行人周某,而是一位年迈的老人带着一个周岁的幼童,询问之下才知道,周某欠老人的儿子儿媳一笔欠款迟迟不还,儿子远在福建打工,老人只好带着儿媳和孙子住进了该房屋,执行法官向老人家说明了情况:“该房屋已经被依法拍卖了,不再属于周某了,你们这样是非法侵占。”老人家情绪激动:“我不管,他(周某)欠我儿子钱不还,我就住在这里!”执行法官一边安抚着老人的情绪,一边告知老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这时,接到老人电话的儿媳也匆匆赶了回来。面对前来清场的执行干警,老人及其儿媳态度坚决,任凭执行干警如何劝说都不愿搬走。

天色越来越暗,雨越下越大,老人及其儿媳的强烈阻挠给清场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就在这时被执行人周某现身了,态度蛮横、气焰嚣张的周某指责法院不经过他的同意就拍卖了其房产,执行法官拿出评估报告、拍卖公告、迁出通知等相关材料表明法院一切按照程序依法办案,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周某、老人及其儿媳不履行法律义务、阻碍执行干警依法执行的严重后果,最后房屋内相关人员被强制带离,清场工作顺利完结。

长丰法院为全面落实和贯彻省高院“江淮风暴”攻坚战和市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大会精神,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政治觉悟和高效的执行力。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既严格按照执行程序规范有序工作,又做到了人性化执行和谐执行。在行动前制定执行预案、行动中分工明确、摄录仪全程拍摄、现场清点物品、制作执行笔录。同时交涉过程中注重法律宣讲,告知被迁出人如果与被执行人有相关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依法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待执行干警完成任务回到单位食堂就餐,已经是下午两点。来不及休息,下午的工作还得继续,执行干警又踏上了征程。(长丰法院 纪明悦)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