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上午,长丰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局长赵新带领下来到位于合肥市临淮路上的某小区,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的被执行人徐某强制迁出房屋。
徐某今年27岁,2013年他为了所谓的“哥们义气”,瞒着家人将房产证拿给所谓的“朋友”庞某做借款担保,借条上载明庞某借张某30万元,约定月利息2%,徐某自愿以其名下的房产为该借款做担保。在借条上担保人处签字的时候,徐某以为不过是写一下名字而已,自己不会真正承担什么责任。等到债权人将其告上法庭,他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从开庭、判决、执行乃至房屋拍卖、作价抵债,徐某都抱着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的心态,没有把法院放在眼里,不积极履行义务,甚至还威胁债权人。直到5月16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徐某的房屋要将其强制迁出,他仍然嚣张至极,多次推搡执行干警并骂骂咧咧,扬言:“不要逼我,我光棍一条,什么都不怕!”申请人张某来到现场与其当面交涉,徐某依然不愿承担责任。面对徐某如此顽抗的言行,法警果断出击将其控制,带到警车上要求其冷静反省。
被拷上手铐的那一刻,徐某蔫了。承办法官杜春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指出其言行将可能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依法可对其实施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杜法官进一步指出,抗拒执行的后果非常严重,但法律也充满了人性化,考虑到徐某作为担保人,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为其预留了一定的房屋租金,可用于迁出后一段时间的安置。徐某此时才真正将法官的话听进去,当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承认自己确实做错了,写下了悔过书请求法院宽大处理。此时,徐某的家人也赶来现场,他们焦急地围着法官询问案情以及救济途径。杜法官说,此次强制迁出是法院依法执行公务,徐某有义务配合执行工作。但徐某作为担保人,在承担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徐某家人安静下来,表示随后将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迁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中午11点半,现场终于清点交割完毕。此次执行,除了长丰法院三十余名干警外,还有瑶海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郝勇带领两名干警配合执行,瑶海检察院指派刘宇全程监督。执行现场,干警们还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释法明理,真正做到了公正、规范、高效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