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我们已在被执行人家门口,你们快来”!上午8时许,电话那头传来了申请人亲属急促的声音。执行局综合科科长黄磊接到电话后,拿起卷宗,带着五名法警,立即驱车赶往合肥。
这是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的民事纠纷,案经长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谢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共计53万余元。后经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谢某给付了2万元,剩余赔偿款未履行,谢某避而不见,致使案件进展缓慢,故出现文中开头一幕。
警车疾驰在高速公路上,车内黄科长通报整个案情,并将被执行人基本信息交由执行法警传阅。10时,执行干警到达执行地点,此时申请人亲属五人已在被执行人谢某家门口等待。随即执行干警敲门,表面身份和来意后,被执行人谢某父母打开了房门,表示愿意代表儿子谢某处理此案。此时申请人亲属情绪激动,与被执行人母亲发生争执,执行法警见状立即将马某亲属带离现场,劝导控制情绪,听从法官指挥,依法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和法警从情理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告知双方冷静依法处理此案。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解决案件的态度,考虑实际情况,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最后双方亲属握手表示相互理解,将案件妥善解决,并对之前过激言语表示歉意。
案件处理结束后,已是中午12点26分。双方当事人亲属说:辛苦你们了,中午在这吃口饭再回去吧。执行法官和法警婉言谢绝:这是我们的责任!你们能够相互理解,妥善解决案件,消除矛盾,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结果。同时希望你们都能勇敢地面对困难,积极努力解决,也希望受害方能尽快从伤痛中走出,好好生活。
13点46分,七名执行干警赶回食堂匆匆地吃完午餐,来不及休息,便回到各自岗位,忙着下一个工作任务。
法警大队 郑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