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韩万华:
本院受理原告长丰县永盛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韩万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21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向康:
本院受理原告长丰县永盛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韩万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21民初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