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维护法官职业尊严,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6月21日下午,长丰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选举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经过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5名和委员24名。
在召开此次选举会之前,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长丰县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经过院党组会讨论通过。
而当天选举会的召开,则标志着长丰县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正式成立,也标志着法官权益保障有了坚实的组织依靠。当选的委员表示,他们将用责任和担当为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筑起坚实的“港湾”。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