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民一庭送达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7-27 10:47:11 打印 字号: | |
  安 徽 省 长 丰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舒大斌:

   本院受理熊怀成诉你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支公司不服(2018)皖0121民初1752号民事判决,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