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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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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27 10:47:4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于2018年4月8日在法制日报刊登的被告为郑东亮、杨为江、汪元革、刘怀兵、曹祖军、万家友、孙绵翠信用卡纠纷案件公告中,其中“孙锦翠”应更正为“孙绵翠”,特此更正。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收件人: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秦大利 231100

     0551-66661047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