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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洁 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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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02 09:48:35 打印 字号: | |
  “您的心意我心领了,这些都是法官应该做的;天气炎热,这么远实在不用跑一趟。”民一庭法官陈庆权在电话这头如是说。

这不是陈法官第一次婉拒当事人,相似的一幕常常在长丰县法院出现。尽管承办法官多次婉拒,2018年8月1日一大早,李某某还是从凤阳县武店镇赶到长丰县城,为陈庆权法官送来锦旗,感谢其廉洁执法、高效办案。

李某某今年51岁,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因事故受伤致右胫腓骨下段骨折,先后两次入院手术,花去不少医疗费。手术治疗后右踝关节活动功能丧失50%以上,构成十级伤残,后为追索医疗费诉至法院。陈庆权法官接到案件后,发现本案牵涉多名车主、运输公司和四家保险公司,虽说涉案车辆保险足以赔偿李某某损失,但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深知本案调解难度较大。为保障原告及时获得赔偿款,陈法官争取尽快送达、提早排期开庭。 克服送达难题后,本案如期开庭,庭审时法官着重询问各方调解意见,各保险公司均表示调解难度较大,案涉主车、挂车商业险和原告所在车辆座位险足够赔偿的情况下,各方对各自承担赔偿的顺位和份额分歧较大。法官知道唯有尽快判决,待判决生效后执行才是最有效的处理方案,同时公平分配保险责任确保各方认同判决,自愿履行才能最终节省履行成本,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判决出来后,各家保险公司均表示服从判决,并自愿履行。最终李某某因事故导致的各项损失均得到赔偿,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葛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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