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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力执行 鱼塘顺利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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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10 18:27:08 打印 字号: | |
  2019年7月10日上午,长丰县人民法院组织三十余名执行干警来到长丰县罗塘乡,将被执行人李某此前承包的徐庙水库交付给罗塘乡政府。李某与罗塘乡政府鱼塘承包一案,经一审二审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应当将徐庙水库返还长丰县罗塘乡人民政府,并自行将养殖的鱼虾、家禽及添附物清除。但履行期限内李某未履行义务,长丰县人民法院遂组织执行人员对现场进行强制迁出。

执行现场有18间活动板房和大量生产生活用品,还有鸡鸭、果树、蔬菜等。执行人员顶着炎炎烈日,按照预先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登记、清理,历时三个多小时,终于将各种物品整理至指定地点,将鱼塘恢复原状,并顺利交付给罗塘乡政府。

为保证执行工作的规范高效,长丰法院邀请了当地公安、司法等部门到场支持,县检察院派员监督,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效果良好,充分展现了长丰法院敢于迎难而上,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群众权益、强力攻坚“执行难”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