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丰县机关工委对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进项了表彰。长丰县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支部书记陈玲作为代表在表彰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2018年底,长丰县人民法院在成立机关党委时,院党组考虑到司法警察大队工作的特殊性,研究决定,将支部建在队上。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队伍。
第五党支部成立后,支部书记陈玲带领新一届支委班子认真学习党建知识,开展摸底工作,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克服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面对事多人少的现状,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和活动形式进行教育,不断强化干警“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为各项警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障。近两年来,警队共出警5697人次,圆满完成刑事、民事各类庭审保障、配合执行、拘传、拘留、机关安全保卫等任务,做到任务零事故。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活动的开展,干警们经常早出晚归、加班加点。党员干警更是在面临最危险、最繁重的任务时,总是冲在一线,勇挑重担,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支部把廉政教育常态化,教育干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放松对自己管理,提高全队干警的廉洁自律能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第五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后,支部书记陈玲表示,荣誉是鼓励,更是鞭策与激励。第五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将把今天的荣誉当做工作开展的一个新起点新征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