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3日上午,长丰县人民法院朱巷法庭庭长陈红通过微信视频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了调解。原告罗某身在江苏,被告胡某在长丰县杜集镇,案件原定于2月下旬开庭。罗某担心案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开庭,向陈红庭长咨询如何处理。陈红庭长表示,长丰法院为使“疫情”期间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制定了多种应对方案,其中包括网络视频开庭,如果原被告双方同意,可以用视频连线的方式组织开庭或调解。罗某喜出望外,表示愿意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解决问题。
在征得被告同意后,陈红庭长就该案专门建立微信群,告知当事人微信视频调解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醒当事人要确保信号稳定。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事先与当事人进行了微信视频调试。正式开始调解后,在法官组织下,原、被告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和子女抚养等主要焦点问题充分交流了意见。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表示将尽快给出答复,并再次感谢法官组织了此次调解。
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更好地兼顾群众诉讼需求和疫情防控之间的矛盾,长丰法院领导班子在疫情出现后第一时间积极应对,谋划方案,就如何借力信息化技术,科学合理处理疫情防控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进行研究部署,经过多个部门反复商讨、业务骨干积极建言献策、多次模拟调试、反复进行演练,形成了一套较为周密的微信视频开庭方案。目前,该方案已在各业务庭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