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下面由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2月24日下午,一场依托互联网远程开庭的妨害公务案件正在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没有被告人的身影。长丰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通过网络视频系统,使被告人不必到现场,在看守所就能参加庭审。
该案被告人李某是水湖镇李岗村人。新冠疫情爆发后,镇村干部多次通知李某关停其开设的私人棋牌室,李某置之不理,继续经营。1月28日下午,水湖镇派出所民警黄均劼等接警后,与镇村干部赶到现场对该棋牌室进行封停,发现李某容留8人打麻将,4人打扑克牌。民警要求李某立即关停,并没收麻将一副。李某情绪激动,与民警发生争吵,并朝民警胸部打了一拳,后被带回水家湖派出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手段阻碍民警执行疫情防控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李某认罪认罚,并具有坦白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疫情防控期间,长丰法院积极应对,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身体健康权益的同时,广泛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庭审和调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疫情防控与庭审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