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合肥中院执行局执行处处长胡明艳一行来到长丰法院执行局对两类案件开展检查。
此次检查是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对辖区法院展开的,检查组随机抽取了28本两类案件卷宗。检查中,胡明艳处长一行严格对照标准对每本卷宗在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检查结束后,胡明艳处长对此次抽查长丰法院的两类案件卷宗整体情况表示满意,就存在的部分问题立即召集了承办法官反馈意见,希望执行干警能够精益求精,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力争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质效水平。胡明艳处长表示长丰法院在2019年获得了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这一殊荣,要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中带好头,起到领跑作用。
长丰法院执行局长赵新表示,感谢检查组提出的评查意见,通过这次对两类案件卷宗的检查,将对终本案件的执行工作做出进一步规范,逐案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扎实办好每一起案件,有效提高案卷整体质量水平,促进执行案件规范化水平和案件质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