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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预案准备 保障庭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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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 曙  发布时间:2020-09-03 16:40:22 打印 字号: | |



9月1日上午,长丰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接到刑事审判庭紧急派警任务。即9月2日上午开庭审理一起重婚罪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被害人对被告人积怨颇深,庭审期间易突发极端事件。

法警大队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按闫兴学政委要求第一时间与刑庭进行了联系,了解到该案被害人杨某一直因被告人周某某在婚生子患有重病期间离家出走,尤其是孩子又不幸离世,后对被告人积怨更深,对抗情绪激烈。

法警大队根据案情进行了风险研判,制定了警务保障实施方案,增派4名法警参与庭审保障,安排陈玲同志带队负责并在庭前召开了预备会议,对参加安检与值庭的干警进行了案情介绍,就可能会出现的冲突、如何处置等进行了预估及准备,要求安检法警严格进行检查,严防违禁、危险物品带入法庭,要求值庭法警提前十五分钟到岗,防止当事人在大厅相遇时发生冲突,在庭审中若发现当事人有情绪不稳定的苗头要及时制止,及时带离审判区域,及时稳控、消除隐患、妥善处理。

9月1日下午,西门安检法警发现一名情绪激动的来院男子,经核查此人系杨某。法警通过聊天的形式对杨某的思想状况进行了解、安抚、劝导,并不动声色的向其强调在明天庭审中要听从法官的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9月2日庭审当天从当事人进入法院大门、参加庭审、到笔录签字后离开法庭,杨某虽偶有情绪激动情形,但整个过程均在法警大队的严密防控当中,确保了庭审顺利完成。

审判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警大队以周密的庭前预案、有力的保障措施和密切的部门配合确保每一次庭审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长丰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供更优质的警务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