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我们是长丰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我们发现一辆法院要求协助扣押的车辆,请马上来办理移交手续。”9月13日晚上9时,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接到长丰县交警大队的电话后,迅速组织执行干警赶往停车地点,成功扣押一辆涉案宝马轿车。
2019年12月,陶某因涉黑恶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在其刑事财产刑部分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追缴。其中,陶某的一辆宝马轿车因难以找到车辆线索而一直未能扣押。执行法官将该车列入公安机关协作扣押清单,反馈给合肥市交警大队协查系统。9月13日晚,该车辆经过卡点时触发警报,交警迅速追踪该车运行轨迹将车辆扣下,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长丰县人民法院将涉黑恶财产刑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凝聚重点、狠抓关键、部门联动。此次扣车行动,充分落实了安徽省高院及合肥市中院“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对涉黑恶犯罪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深挖彻查、彻底掐断其经济命脉,全力确保“黑财清底”!
截至9月16日,长丰县人民法院涉黑恶犯罪案件财产刑已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共计280余万元。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