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
晚上九时许,长丰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长丰县交警大队电话,称在某汽修厂发现涉恶案件被执行人陶某车辆。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后,放弃周日休息,迅速赶往现场,成功扣押涉案宝马牌轿车一辆。
9月14日
下午四时许,正在出差办案的执行干警突然接到新站区交警大队提供的线索,得知涉恶案件被执行人傅某名下的大众牌suv目前就在新海大道某处,干警们当即决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并对车辆成功实施扣押。
9月17日
晚上六时许,长丰县交警大队传来消息,涉恶案件被执行人余某名下的厢式货车在双墩镇出没。执行局负责人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前往现场。因车辆亏电打不着火,在场执行干警果断“发力”,冒着雨一起推车助力车辆启动,顺利将车辆扣押回院。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长丰县人民法院将涉黑恶财产刑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凝聚重点、狠抓关键、部门联动。此次扣车行动,充分落实了安徽省高院及合肥市中院“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对涉黑恶犯罪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深挖彻查、彻底掐断其经济命脉,全力确保“黑财清底”!
截至9月18日,长丰县人民法院涉黑恶犯罪案件财产刑已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12余万元。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