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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柔情担道义
——记长丰法院优秀青年政法干警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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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2-03 15:54:24 打印 字号: | |

他叫杜春,是长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一名普通员额法官。自2009年12月进入该院工作以来,他先后从刑庭到民二庭、民三庭、朱巷法庭,再到执行局和民一庭工作。从2014年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理民事案件600余件,办理执行案件1400余件。十多年的办案积累,让他对公平正义,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也让他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有了更深切的体会。

“法官职业的魅力就在于,能以一己之力,挽救一个家庭、化解一场危机、点亮一个人生,甚至是改变一种社会现象”。准确的说法官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在维护公平正义。对于法官来说,办案是工作,但是对于当事人,一个案件,却是他们的人生。杜春谈道:“我们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是当事人的百分之一百。有一句话,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杜春认为司法过程是一个法、情、理不断融合的过程,与当事人在法庭上保持距离,并不等于保持冷漠。一名法官,承载着法律威严与公正的使命,但也同样面临着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要求。有时,我们的一个笑脸、一句问候对身处顺境的人也许微不足道,但对身处诉讼漩涡中的弱者来说,可能就是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的绳索。

杜春办理过一起离婚案件,重点大学毕业后的李某某做了全职太太,五年后事业有成的丈夫移情别恋,在起诉离婚前她的丈夫转移了财产,没有收入的李某某既争不来孩子的抚养权,又无法分割共有财产,庭审中李某某不断的流泪。判决后杜春并没有因为案结事了就不再过问,他多次和李某某沟通,帮她建立信心让她走出低谷,重新开始自己的美丽人生。

人民法官绝不是一个高高空悬的美丽称谓,更不是攫取一己私利的权力工具。在庄严国徽下,作为80后法官,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八小时内、八小时外,杜春始终保持严于律己、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约束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自觉接受组织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做到堂堂正正、清清白白,让每一名群众都始终坚信法院和法官的公平正义。

十多年来,杜春先后荣获长丰县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合肥市法院先进工作者、长丰县人民法院优秀公务员、长丰县优秀共青团干部、第三届长丰县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并先后收到群众送来的5面锦旗。面对这些荣誉,他深知这是鼓励,更是鞭策,在未来的工作中,他必将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指南针、人生的座右铭,过好工作的每一天,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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