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法院坚持党建引领审判执行工作,构建“党建+执行”模式,以增强执行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为核心,让党建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在服务执行当事人上当好表率。切实解决当事人关心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
3月1日一大早,赵某和老伴一起来到长丰法院,将绣有“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快执团队执行干警的手中。“法院帮我申请到的3万多元救助款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你们!”赵某老两口向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据快执团队负责人谈龙双介绍,赵某与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快执团队方振亚承办。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多次进行调查,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外,承办法官方振亚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杨某的住所地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家庭困难,确无履行能力。因本案申请人年迈多病,此次交通事故导致赵某的生活雪上加霜。为及时缓解赵某的经济压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方振亚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和紧迫性,立即向长丰县政法委汇报了该案的执行情况,在长丰县政法委核实下该案件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赵某成功申请到司法救助款3.5万元,方振亚第一时间将救助款发放到了赵某手中,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我是执行局的一名普通执行干警同时也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虽然我还不是党员,但我是第四党支部‘青年突击队’的一员,我会时刻用党员的先进性鞭策勉励自己,继续用实际行动关怀弱势群体,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当事人的心坎上。”方振亚说道。
长丰法院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经统计,2020年以来,长丰法院第四党支部引领的执行铁军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多个部门代为申请救助款合计人民币87万余元,司法救助15名涉民生案件申请人,有效解决由于无法通过案件执行获得赔偿,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难的问题。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