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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裁审工作协调会在县法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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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莹莹  发布时间:2021-03-05 15:34:42 打印 字号: | |

为使劳动人事仲裁裁决与民事诉讼良好衔接,统一裁审尺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2日下午,长丰县人民法院与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相关事项协调会在长丰县人民法院召开。长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魏佑、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左家圣出席了会议,长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全体人员及长丰县仲裁委李晓军、张婷等到会。

会上,对加强办案指导、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重大案件等事项进行了磋商,对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达成了共识,就仲裁机关应否主动审查仲裁时效、关于用工主体责任是否需要通过仲裁予以确认、超过法定年龄的劳动者是否一致排除在仲裁外等难点、焦点、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基本形成了统一认识。

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的建立,对促进裁审双方统一受案范围和裁审标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