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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调解化纠纷 温情执行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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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铭  发布时间:2021-10-15 11:16:04 打印 字号: | |


“张法官,你下午有没有空过来,我把执行款交给你们,不能再给你们添麻烦了。”接到当事人打来的电话后, 10月14日下午,长丰县人民法院张凯冒雨前往庄墓镇薛桥村圆满执结了一起涉民生案件。

申请执行人葛某等四人与被执行人袁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长丰法院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张凯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了解到被执行人袁某某系五保户,家庭生活困难,且年事已高,张凯试图通过调解缓和双方矛盾,前后多次上门组织调解,但因双方分歧太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眼看案件执行就要陷入僵局,本着为民解忧、不畏困难的态度,张凯认真听取双方心声,并从中找出疏解之法,寓情于法、温情劝解,最终缓和了双方间的关系。在一次案件调解后,考虑到袁某某行动不便,张凯主动将其送到了公交车站,并嘱咐驾驶员帮忙照顾好,正是这些细微的举动,得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最终,在张凯的耐心调解下,袁某某亲属主动为其支付了执行款,至此,案件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长丰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