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沈世所一行来到长丰县人民法院检查指导人民法庭安检安防工作。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道传等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朱巷、下塘、双墩人民法庭,实地检查指导长丰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执行情况,对人民法庭安保人员配备、安防设施、安检设备、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并对长丰法院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是为保障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法庭安全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关系着司法尊严和司法形象。长丰法院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和省高院有关文件精神,在前期检查自查的基础上,高质量地完成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建设工作。同时希望长丰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全面巩固和提升警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安全有序,保障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
杨道传表示感谢省高院安检安防检查组靠前指导,下一步长丰法院将切实把警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法庭安全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