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小微企业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靠推进执行传统查控中掌握到的线索,雷霆出击,火速前往肥东县店埠镇某小区,依法强制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长丰县某建材企业与被执行人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长丰法院审理判决,程某需向长丰县某建材企业支付材料款及利息169950元。但法院判决生效后,程某一直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丰县某建材企业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丰法院执行局立案后,依法向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其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诿,并拒绝调解,甚至玩起了“失踪”。由于被执行人居无定所,为了防止其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该院执行局依法将登记在程某名下的一台车辆进行了查封。
眼看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郑玉龙决定拓宽执行思路,采用多元化、全方位的传统查控手段。经过仔细摸排,10月19日一早,郑玉龙在肥东县店埠镇某小区发现了被执行人程某名下的车辆。猜测程某现在可能住在这里,郑玉龙第一时间向执行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本着“保障民生,助力小微企业”的原则,立即安排执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郑玉龙立刻与程某联系,要求其配合执行,然而程某却将电话关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执行干警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扣押了程某的车辆,并告知程某将启动对车辆的评估拍卖程序用以偿还债务。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长丰法院执行局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的行动,严格落实长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八项举措,了解民生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