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5月27日上午,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一场刑事案件公开庭审在长丰县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开庭,长丰县城关中学三十余名学生旁听了案件审理。
这是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某某一个月内盗窃四次电瓶车并以低价出售,涉案价值达四千余元。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方法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整个过程庄严肃穆,同学们认真旁听,深刻感受着法律的神圣和威严,近距离的体验了一场直观的法治教育课。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就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同学们纷纷表示参与这次旁听庭审后感触很多、受益匪浅,不仅对法官审判工作有了直观认识,更激发了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也敲响了要严于律己的警钟,明白了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长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选择盗窃犯罪案让学生旁听,是因为从近几年涉及未成年犯罪案件类型上看,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上。把庭审现场作为“法治课堂”, 是长丰法院深入贯彻“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具体举措。针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薄弱、易被犯罪分子利用等现实情况,通过身边案例直观地教育青少年学生,进一步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