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部署,保持执行攻坚力度不减,巩固执行长效机制,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4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二轮“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清晨5时许,行动总指挥院党组书记、院长洪星一声令下,各执行小组迅速出发,奔赴现场,发起又一波执行攻势。
【院长带队局长领办 善意文明腾退厂房】
2006年,安徽某公司与合肥市政管理处签订租赁协议,承租长丰县某基地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租赁期内,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未按期支付厂房租金,合肥市政管理处一直催交未果,遂起诉至长丰法院,经判决安徽某公司需支付租金并搬离清空厂房,返还租赁场地。然而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该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考虑到案涉场地位于长丰县招商引资的重点园区,货物设备的长期存放将导致园区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院长洪星领队出征、冲锋一线,赶赴现场开展腾退厂房工作。一开始,该企业负责人以厂房内仍有大量积存货物为由,不愿意配合法院的强制腾退,甚至谎编“公司与政府已达成和解”等借口拖延腾退进程。对此,洪星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的介绍,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洪星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实地走访案涉厂房,了解当前企业经营状况,现场指挥执行干警认真勘查积存的相关货物设备,张贴查封公告和腾退公告。由于短时间内无法腾退全部货物设备,长丰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腾退厂房的实际困难,为被执行人设定了为期一个月的迁出期,被执行人对法院给予的宽限期表示感谢。
【欠钱不还成“老赖” 扣押车辆强执行】
申请人沈某与被执行人姚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姚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姚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线上查控,并冻结其名下全部银行账户,但一无所获。之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姚某还款,姚某虽口头承诺答应还款但仍未实际履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均落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法官快来,我找到被执行人姚某了,他的车也在,快来扣押吧!”早上7时许,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沈某的提供的财产线索,称在长丰县某处发现了被执行人姚某的车辆。“财产难寻,车辆难控”一直是执行难的一大原因,财产线索就是命令,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干警火速赶往车辆所在地。“姚某,因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需对你车辆进行扣押!”执行干警抵达车辆所在地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姚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要求被执行人姚某交付车辆钥匙。但此时姚某气势嚣张拒不配合,并扬言“车钥匙不在我这,你们扣押好了,大不了这车我不开了!”为保证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度,执行法官随即打电话联系拖车公司对车辆进行强制拖离,并告知姚某拒不配合执行公务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姚某这时慌了,意识到抗拒执行后果的严重性,赶忙钻进旁边小树林,从一处土堆中扒出埋藏已久的车钥匙,交付给执行法官,并承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履行还款义务。随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姚某车辆扣押至法院,申请人沈某连声道谢。
截止7月4日下午5时许,长丰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夏季第二轮专项行动共强制带离居所或办公场所4人,强制腾退搬离2处,强制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257.5万元。下一步,长丰法院将进一步聚焦重点案件,细化方案、有的放矢,积极落实六个“一批”工作举措,推进常态化执行行动有力有序开展,以实际战果再掀“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