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旅游景点、大型商场、网红公园等公共场所,经常会看到男性基本不用排队,而女性入厕等待时间很长,特别是在黄金周期间,男厕经常空着,女厕前排长队,女厕门口还能看到不少给女士拎包的男士或者女士在男厕门口把风,女士进男厕解燃眉之急。什么原因大家想过没有?”“逛商场女的多,男女不一样”一位群众说道。“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设立厕位时以男性为标准的形式平等进行建设导致的”杨望良讲道。2023年1月10日,“杨法官公开课”在左店镇陆桥社区以这样的形式开讲。
本次宣讲围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亮点部分进行,比如打破了以男性为标准的形式平等之第34条规定,关注到两性的生理差异和女性的需求,打破了以隐含的男性标准来建造公共设施的形式平等,通过承认差异实现真正的平等,所体现出的实质平等的性别平等理念;第21条规定,体现了面对自己的生育手术或治疗,妇女本人的意见才是最重要的;第23、24、25条规定,对性骚扰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进一步完善了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制度机制,明确了学校和用人单位防范、制止性骚扰的职责,进一步降低性骚扰的发生几率,拓宽了妇女维权途径;第26条规定,首次明确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时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第28条规定,体现了媒体报道涉妇女事件应客观适度,对物化矮化女性、低俗、恶俗、媚俗用语或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损害广大女性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说不;第29条规定,加强了婚恋交友关系中的妇女权益保障、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可以给更多的潜在受害人提供更有力的维权武器;第42条、43条、44条、49条规定,明确表示了对职场性别歧视问题的干预态度,限制生育不得作为聘用条件;第67条规定,明确了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的调查取证权,有效解决了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举证难的问题。而且,该条文中明确将如实申报共同财产规定为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否则法院可依据该条款对拒不履行一方作出不利认定。要求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阶段积极申报共同财产,不仅能有效减轻双方的举证负担,也能促进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效率。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连续三次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2年10月3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系统完善了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体系。该法已于2023年1月1日施行,必将有效增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将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建功立业、投身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