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加强了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3年3月10日下午,“杨法官公开课”走进自然生态环境优美的杜集镇邱集社区,和社区群众聊起了白鹭、八哥、喜鹊、青蛙、松鼠、麻雀、野鸡、野兔、蟾蜍、黄鼠狼、刺猬、壁虎和蛇等小动物。
来自长丰法院朱巷法庭的杨望良首先从该院审理的一起发生在杜集镇的非法狩猎案件讲起:“有个群众经常捕获我们这里常见的山斑鸠、黑尾蜡嘴雀、喜鹊、灰头鹀、燕雀、草兔、环颈稚、日本鹌鹑、乌鸫这些野生动物,以为是小事,结果却被判处刑罚,这就是不懂法律带来的后果。”在场群众听完以后都表示很震惊,从来没想到这还犯法。虽然案例是最好的普法教材,但普法都需要群众“以身试法”,或许并非社会之福,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理念显然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接下来杨望良趁热打铁,又向群众介绍了什么是“三有野生动物”,和大家共同学习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杜集本地常见的野生动物。同时向大家介绍了与“三有野生动物”有关的法律知识,告知群众“三有野生动物”不能逮以及承担刑责的依据。最后,杨望良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之电捕蚯蚓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和大家聊到即便不是“三有野生动物”亦不能滥捕,否则公益诉讼来追责。
宣讲结束后,干警们还向社区群众发放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五十余份,受到群众热烈欢迎,表示通过这次宣讲今后一定会认真学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