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旗:
本院受理(2023)皖0121民初2892号原告王兵、杨松华与被告陈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案件承办人:长丰县人民法院 立案速裁庭 张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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